教育部全球司(港澳台办)负责人表示,中在全球范围的学生流动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,是全球学生生源国和亚洲留学目的地国的领衔者;目前,经教育部批准和备案的各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近2300个,其中本科以上机构和项目近1200个。
《意见》从三个方面加大中外合作办学改革力度。法律制度上,推进《中外合作办学条例》及实施办法修订工作;工作机制上,通过“项目备案制”“部省联合审批”等改进审批方式,完善评估和退出机制;同时,鼓励先行先试,探索适当放宽合作办学主体和办学模式的限制,给予相应的鼓励引导政策或实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。
高等教育领域:教育部将支持高校加强与世界其他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合作,完善高校对外开放评价指标。授予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一定外事审批权,探索高校全球会议分类审批的管理办法。
实践教育领域:将在借鉴“双元制”等办学模式、引进国外职业教育资源方面取得政策突破,鼓励有条件的国内职业院校与企业携手参与全球产能合作。“同时,我们将积极推动应用型本科、职业院校配合我国企业‘走出去’。” 教育部全球司(港澳台办)负责人称。
《意见》还提出,提高基础教育对外开放水平,培养德智体美劳多面发展且具有全球视野的新时代青少年。
教育部全球司(港澳台办)负责人同时指出,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一些短板和弱项,给海外留学人员的健康带来挑战。“疫情对出国留学的影响将是暂时的。”
据悉,《意见》重申,将继续通过出国留学渠道培养各类人才。教育部称,将积极开拓教育资源合作渠道,拓展出国留学空间。同时,维护留学人员合法权益和切实利益,下大力气完善“平安留学”机制,将应对疫情过程中摸索出的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制度化、常态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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